根据国务院国发[2008]18号文和信息产业部信部联产[2000]968号文均规定,软件企业认定后实行年审制度。年审合格企业,将享受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[2008]1号文规定的国家优惠政策,年审不合格企业,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。
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和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苏软行[2010]第02号文件精神,自即日起我协会接受我市前九年(2001—2009)已认定的软件企业2009年度年审材料申报受理,企业通知工作已基本结束,现有部分软件企业无法联系,请以下企业看到此通告或接到我协会发出的挂号信,在2010年4月15日前速与我协会联系。
联系人:王云、施大玮、钟海波、姜琴
联系电话:025-83225400、83218092、83218093
联系地址: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519室
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
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